曾经红极一时的“中国第一股歌”《死了都不卖》填词者龚凯杰因著作权问题将浙江泛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亚公司)及王蓓告上了法院。今天下午,这一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第一股歌案”在上海浦东新区法院知识产权庭就作出宣判。
法院判决被告浙江泛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亚公司)、被告王蓓停止侵权,并在泛亚公司的娱乐基地网站www.5fad.com首页刊登书面道歉启事。同时共同赔偿原告龚凯杰经济损失15,000元、及为制止侵权行为支出的合理费用12,000元,原告龚凯杰其余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第一股歌”瞬间走红
今年33岁的龚凯杰是个歌曲填词爱好者,2007年4月他有感于自己的炒股经历和当时火爆的股市,根据《死了都要爱》的曲调重新填写了《死了都不卖》歌词(以下称龚版歌词),发表于Loveinhere.com网上,署名“凯哥”,即龚凯杰本人。
5月6日,龚凯杰找到王蓓唱此歌曲,并将该录音文件挂上龚自己的个人主页,此后该歌在网上迅速窜红。6月初在参加媒体访谈时,王蓓多次谈到是龚将《死了都不卖》歌词给她并让她唱这首歌曲,或者表示“从朋友处拿到歌词”。但与此同时,王蓓又和泛亚公司签订了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王蓓将《死了都不卖》歌词许可泛亚公司使用,泛亚公司负责取得曲的使用权,并推广歌曲和歌手。
2007年5月25日,经被告王蓓修改的歌词(以下称王版歌词)并署名“作词:王蓓”的《死了都不卖》歌曲开始在泛亚公司的娱乐基地网站www.5fad.com上传播。10月11日,该网站的“推荐彩铃”、“最新金曲彩铃”、“最新点击彩铃”栏目的彩铃列表中显示有男、女声版和DJ版的《死了都不卖》,在“最新点击彩铃”和“彩铃订购本月排行榜”中,该歌排在最前面。据新华网报道,2007年谷歌和百度对搜索关键词进行排名,“死了都不卖”进入谷歌“年度中国热榜”和百度2007搜索风云榜“十大上升最快”的第四位。
龚凯杰表示,自己填词的《死了都不卖》与《死了都要爱》歌词总字数均为189字,其中106个字不同,内容分别为炒股和爱情。“而王蓓《死了都不卖》的歌词与我的作品只有23个字不同”,龚凯杰称。
当初的合作者对簿公堂
龚凯杰认为自己著作权受到了侵害,2008年5月19日,龚凯杰一纸诉状,将泛亚公司、王蓓告上了法庭。
庭审中,原告龚凯杰表示,作品走红后,泛亚公司曾要求与他合作,并提供格式合同的电子文本,但因泛亚公司不支付稿酬,他最后没有同意。但很快,他发现王蓓与泛亚公司签了约,故现起诉要求两被告停止侵害行为,在《解放日报》、《浙江日报》、新浪网及被告自己的官方网站刊登赔礼道歉公告,并赔偿其经济损失40万、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以及为制止侵权的合理支出13,184.7元。
泛亚公司则辩称,其在网站上使用《死了都不卖》歌曲是经过词权利人即王蓓和曲权利人滚石唱片公司许可的,不构成侵权。相反,《死了都不卖》的歌词抄袭了《死了都要爱》的歌词,只是将内容由爱情改为股票,所以龚凯杰的歌曲本身就是“侵权作品”,不具有著作权,依法不应受保护。
泛亚公司强调,《死了都不卖》的走红是因为《死了都要爱》的优美旋律和原歌手的名气,加上股市火爆及歌手王蓓用特别的声音所作的成功演绎,并不仅仅因为龚凯杰改词的成功。而且泛亚公司在网上的传播都是免费传播,并没有从中获利,请求法院驳回龚的诉请。
同时成为被告的王蓓则认为,《死了都不卖》的歌词本身就抄袭了《死了都要爱》的歌词,所以自己和龚凯杰都不享有著作权。
法院经审理认为,《死了都不卖》与《死都要爱》歌词相比,主题、内容都不同,文字表达上存在较大的差异,客观上足以识别为一个新的文字作品,符合《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应达到的独创性要求,故龚对此享有著作权。而被告王蓓未经原告许可,擅自将抄袭原告的歌词许可被告泛亚公司使用,泛亚公司在先是应知而后明知王蓓并非歌词作者的情况下,在自己网站上对该作品组织演唱并通过互联网络传播,故两被告应共同承担停止侵权行为、赔礼道歉、赔偿原告经济损失的民事责任。综上,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