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卡拉OK版权费得益者

近期关于卡拉OK版权费问题争论得沸沸扬扬,利益双方在收费问题上锱铢必较,但作为局外者,鄙人最关心的是这笔从天而降的巨额费用究竟用在什么地方。按广州地区500家卡拉OK歌厅,每间歌厅平均40间包房,这一保守估计来计算,一间包房一天收费10元,一年下来,这笔费用就达到7300万元之巨!这仅是广州一市的保守计算,全国算下来,一年能收100亿,应不算意外,这100亿里头究竟有多少真正分到创作者手中呢?著名词曲作家、著名音乐制作人陈小奇就曾表示,对版权费一事并不知情,且没收过一分钱。到底有多少版权费分到创作者手中呢?天知道。

况且,那些精打细算的K厅老板,无疑会把这笔费用转嫁到消费者头上,那岂不是挖群众的钱包肥大款的腰包。所以,鄙人认为,收费后这笔费用该如何分配、应如何监管,才是问题所在。

还有一点令人难以弄懂的是,作为管理机构的中国音像协会为何要把收费工作全权委托一家文化公司收取。中国音像协会作为词曲作者的代言人,代表权利人收费无可置疑。作为一个管理组织,应不以牟利为目的,成立下属机构进行收取,为代言人服务。但为何如此简单且完全没有技术含量的工作,在未经公开招标的情况下就委托一家公司操作呢?让我们看看报道或许心里能更明白一些:根据协议,该公司将收取30%的行政费用。按之前100亿每年的估算,30%的行政费用就是30个亿!30亿元就这样无声无息地以“行政费用”名义流走,我们不禁要问,在这条利益输送链里究竟有谁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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