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正式启动KTV版权付费工作(图)

太原首批15家KTV代表签约并交付版权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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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太原市开始征收卡拉OK音乐版权费,首批15家KTV代表签约并交付版权费共93万元,领到“音乐版权使用证”。

6月19日,中国音像协会山西联络站太原代表处在新闻大厦举行“太原卡拉OK音乐版权使用许可颁证仪式”。这标志着山西太原正式启动了KTV版权付费工作。

在颁证仪式上,15家KTV签约代表签署了93万元的卡拉OK版权使用许可协议,领取到“音乐版权使用许可证”。

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凡在经营性场所使用音乐作品的,都要经著作权人同意,并支付音乐作品使用费”。3年前,太原地区就开展了卡拉OK音乐版权收费工作,那时,不仅仅对卡拉OK歌厅收费,而且太原各大商场、酒店、超市也已交纳了音乐版权使用费。

自从国家版权局2006年1号公告发布以来,卡拉OK经营行业版权使用费标准予以重新规定,基本标准定为12元/包房/天(含原先的背景音乐使用费和音乐电视两类作品的使用费)。中国音像协会、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太原代表处的工作人员从今年3月份开始到6月初,对全市的使用音乐作品的娱乐行业进行了宣传、调研,并与卡拉OK经营者进行了普遍沟通。太原市的卡拉OK收费标准按照国家版权局发布的2006年l号公告,同时参照太原市的人均可支配消费指数及人均文化娱乐消费指数等统计数据,对收费标准进行了适当调整,凡积极缴纳版权使用费的将予以8元/包房/天的优惠政策。中国音像协会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协会对于支持收费行为并先行签订合同的卡拉OK经营者给予极大的优惠政策和周到的服务。首先,店家使用曲目立即合法化,从而不必再担心相关权利人、唱片公司和相关主管机关的起诉或查处,可以安心经营。其次,可以在媒体上广为宣传,协会在进行维权的各种宣传活动中,也会优先考虑与已交费的合法店家共同举办宣传活动,这样可以树立店家在消费者心目中的良好形象,从而带动经营业绩,增加收益。另外,签约店家在合理使用范围和期限内,可第一时间获得协会提供的唱片公司新歌。原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太原代表处代表两协会负责太原市卡拉OK版权费的收取工作。

目前多数知名音像公司和签约歌手己授权中国音像协会维护其合法权益。如中国唱片总公司、正大国际、太合麦田、索尼、环球、华纳等,而像平常K歌首选的一些热门歌手,如刘德华、张学友、周杰伦、光良、品冠等也全在其中。

对不配合收费或在规定时间内未缴纳版权使用费的卡拉OK经营者,必须将歌曲库里所有涉及到非法复制、放映及表演的曲目全部删除。对既不依法缴纳版权费又不删除非法复制、放映及表演曲目的侵权店家,协会将向版权有管理部门提请行政查处并依法提起民事诉讼及诉前保全,并追究侵权使用歌曲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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